平湖市政府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出 处】:
【作 者】: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政府令第44号),结合平湖内审工作发展实际,近日平湖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来,平湖市政府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自2008年市政府印发《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后,2012年平湖市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有效地指导、促进和推动了平湖市的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但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内审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未能认真落实《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内审工作不规范,审计覆盖不全面,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发挥。对此,平湖审计局通过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党政信息平台等渠道进行了通报,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意见》从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建立制度、明确重点、队伍建设、审计整改、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等7个方面,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强调、重申、明确和细化。《意见》特别明确“内部审计组织的设置和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在2015年10月底前抄送审计局备案”。
近几年来,平湖市政府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自2008年市政府印发《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后,2012年平湖市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有效地指导、促进和推动了平湖市的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但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内审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未能认真落实《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内审工作不规范,审计覆盖不全面,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发挥。对此,平湖审计局通过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党政信息平台等渠道进行了通报,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意见》从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建立制度、明确重点、队伍建设、审计整改、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等7个方面,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强调、重申、明确和细化。《意见》特别明确“内部审计组织的设置和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在2015年10月底前抄送审计局备案”。